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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10-16 12:32:11 浏览次数:


宝鸡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10-1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的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市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国内生产总值,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市级部门和县区统计,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负责市、县(区)统计部门中央事业费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审计;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并指导全市统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研究工作和统计科学交流。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立健全并管理宝鸡宏观经济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应用和推广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技术,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监控体系及网络应急保障体系,实时监控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安全;加强大数据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监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示范镇、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等方面的调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各县(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全市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对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监测,反映扶贫开发成果;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全市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服务发展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分析预测能力更加高效。加强对GDP、规模以上工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第三产业增加值、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考核指标的统计分析监测和研判,每月、每季对经济目标相关数据,认真分析研判,查找完成经济发展目标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调研,围绕经济运行情况,共撰写统计分析报告76篇,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2篇。着眼供给侧改革、经济新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焦点问题等方面,撰写前瞻性强的调研报告11篇,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全年经济各项目标的完成提供了统计保障。二是支撑宏观决策更加有力。修订了《宝鸡市季度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县区GDP数据质量评估补充办法》,利用EXCEL和VBA技术,强化统计数据管理,大幅提高了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了亿元以上批发零售、千万元以上住宿餐饮等重点贸易企业监测数据库。针对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变化,加强预警监测,圆满完成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任务。麟游县统计局、凤县统计局不断强化县域经济监测,为全县追赶超越提供了扎实的统计服务保障。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32.1亿元,增长9.3%,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6和1.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四、关中五市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位居全省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位居全省第一。三是统计数据解读更加精细。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定期发布新闻通稿,利用统计信息网、微博等媒体,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快捷获取统计信息,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市情、使用数据,加强数据解读和诠释,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加强对经济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兴业态、转型升级、小微企业等方面相关数据的分析和解读。组织编写了《宝鸡市干部经济知识简明读本》,编印了《新常态新成就》、《奋进历程,赶超足迹》市“两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统计服务资料。《让大数据发挥大作用—宝鸡市统计局服务“追赶超越”工作纪实》的经验文章被《中国信息报》刊载报道。
2、统计调查监测实现突破。一是“三新”统计调查扎实推进。积极跟进省上相关制度改革,针对“三新”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调研,摸清“三新”发展状况。加强创新领域专项监测,完善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完善重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月度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了城市商业综合体调查。二是小康社会监测指标形成体系。根据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从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五大方面,研究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跟踪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专项监测快速调查有效扩展。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专项监测范围。加强了对煤炭、石油、建材、有色等产能过剩行业“供给侧”分析。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季度监测,快速反映和分析研判节能降耗工作发展状况。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快速调查,围绕营改增开展了房地产和建筑业营改增专项调查,强抓了5000万以上投资统计。不断扩大现代农业园区统计监测范围。建立健全了全市贸易企业景气状况专项调查制度,积极做好消费市场和流通领域预警监测工作。完善了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重点企业监测制度。加强对全市重点投资项目、市级PPP投资项目、房地产业、城镇化进程监测,为党委政府定向调控提供了可靠统计支撑。
3、统计普查调查成效显著。一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扎实有力。积极抓好普查试点和业务培训。选取金台区硖石镇六川店村作为试点村,各县区农普业务骨干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和试点入户登记。在陈仓区磻溪镇张下塬村召开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培训会。在岐山县举办了县镇两级农业普查方案培训班。开展了全市普查数据处理程序培训和市级三农普数据处理试点。在扶风县绛帐镇中坡村举行了全市农业普查启动仪式。在高新区天王镇举行了“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全市共选聘和培训普查指导员2586名、普查员8980名,完成了普查小区划分地址码编地图绘制工作,对106个有代表性的普遍性问题,下发了问题解答资料。二是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宝鸡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经市政府审批、省统计局审核,向社会进行了发布。加强对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撰写了《宝鸡“银发浪潮”来袭,养老措施亟需跟进》的统计调研报告。对35个先进集体和110名先讲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三是新型城镇化调查统计全面推开。认真学习关于新型城镇化统计新规定、新方法,抓好《陕西省分市、县城镇化率测评方案》的全面落实,与市县区负责城乡划分的业务人员充分结合,从源头上确定城镇范围。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研究户籍城镇化率统计方法,提高了全市户籍城镇化率统计水平,加强与发改部门联系,掌握全市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做好了全市新型城镇化统计。四是月度劳动力调查成效明显。加强调查样本管理,严格执行调查时间,严守换户规定,对调查难度较大的调查点,深入检查指导,解决调查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全面提高入户质量,对调查员和调查户的补贴设置了最低标准,确保了全市月度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工作经验被《中国信息报》以《牵住“牛鼻子”之后》为题进行了报道。五是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精准细致。以《全国住户调查工作方案》为重点,两次对县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城乡居民增收的分析研究,制定了《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员访户制度》。积极参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工作。准确计算,及时提供贫困人口认定线,积极反映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和脱贫进程,为精准脱贫提供了详实统计数据。
4、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建立了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规下法人单位重点电子平台交易情况调查。实现了由企业转向平台、由年报转向定报,充分利用好企业大数据,满足了市上制定电子商务政策需要,开展了规上服务业数据质量评估,制订了《宝鸡市规上服务业数据评估办法》。二是推进投资和能源统计改革。认真开展了投资统计方法改革,对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实现一套表统计,不断加大入库申请力度,积极与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不断改进能源统计制度,探索开展能源供应端核算,跟进完善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调查名录,积极开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研究,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推进贸易统计改革。不断完善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方法,规范和改进限额以下抽样调查,规范限上个体户纳入全面统计的方法,实施限额以上网络零售统计,全面推进了网上商品零售统计。
5、统计基层基础更加牢靠。一是构建高效便捷的运行体系。注重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统计从业人员能力。积极申请和按时拨付各项统计调查、普查和监测经费,保障了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积极实施了“重大项目信息统计网络安全系统”项目,增加了全市统计网络安全设备,统计网络和办公计算机使用安全、快捷、稳定。二是完成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进一步强化四上企业培育,先后7次对申报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共申报12批次,审批通过新增“四上”企业、房地产及5000万以上投资在建法人单位共579户,新增数量居全省第二。开展了名录库节点延伸乡级验收工作,推动名录库建设实现了全市116个乡镇(街办)全覆盖。凤县统计局名录库节点延伸工作能提前筹划,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及时。渭滨区统计局“四上”企业申报领导重视,工作积极主动,确保了申报质量。三是提升了法治统计的建设能力。积极开展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加大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营造了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要数据等重点普查调查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建立了执法案件审议制度和“双随机”抽查机制。陇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抓的实,对两个单位实施了统计执法,提高了统计公信力。
6、部门配合机制全面建立。借助统计联席会议平台,加大与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严把数据审核关,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全市经济发展实际。积极推动部门建立统计质量管理办法,健全行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推进部门间名录库信息共享和调查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科技局、文广局、规划局、交通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卫计局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按时提供部门和行业详细数据,提高了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一是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学习了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为标尺,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律、知纪律、守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培养守规矩习惯。二是认真落实廉洁责任。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修订完善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廉政责任考评制度,认真抓好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积极践行“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廉政提醒教育,不断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力度,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干部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市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市统计局本级决算组成,基层单位由宝鸡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宝鸡市执法大队组成,无独立资金核算。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9.53元,较上年增加180.51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的增加,新增行政单位医疗费收入,以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活动的开展及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71.2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59.26万元;项目支出111.98万.。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06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9.5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069.53万元,财政拨款1069.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9.5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9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2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8.5%;项目支出111.98万元,主要包括专项统计、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11.52%。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26万元,项目支出111.9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81.9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部机关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2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6万元(主要是职工离退休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财政事务支出814.4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83.59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专项统计业务111.9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支出。
(2)发展与改革事务18.8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产业发展专项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63万元,公用经费141.6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2万元),公务接待费4.0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05万元,降低0.05%,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机关车改后办公车辆减少,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均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人数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部门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6余批次,128余人,经费总额4.02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国家统计局人口司来宝调研组、国家统计局经济司来宝调研组、省统计局来宝调研1%人口抽样调查、省统计局普查办对宝全国农业普查组等考察、交流、调研、检查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6.88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和普查人员统计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了5.49万元,减少44.4%,主要是坚持以会代训,合并培训,减少了培训费用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3.75万元,主要是全国农业普查、年报会等会议支出,比上年相比略有降低,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控制会议规模和人数。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2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71.92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机关干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车改革后增加车补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30.09万元,其中:采购电脑4.2万元、网络防护设备25.2万元、单反相机0.6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