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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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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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中、省驻宝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统职改办字〔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范围
凡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类型单位中,具有统计专业初级(助理统计师)、中级(统计师)和高级(高级统计师)技术职务人员。
二、组织形式
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的公需科目和由省统计局职改办确定的年度统计专业学习科目,公需、专业课要依据安排,统一学习内容、统一使用教材,组织授课具体事宜由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宝鸡市分校(以下简称为教育基地)和市统计局根据课目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确保按时完成公需、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教育基地要作好2017年度的培训计划和安排,精心计划和合理安排,力求取得实效。全省统计专业课教材由教育基地统一提供。为了保证继续教育质量,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可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学习,也可参加教育基地组织的学习,专业课由市统计部门组织,教育基地派出授课教师进行授课。
三、时间安排
5-9月分批次组织继续教育面授,10月底前完成审验登记工作。
四、学习内容
(一)公需科目
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的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由教育基地按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需要在规定的必修公需课范围中自行选定分批次进行。
(1)互联网+时代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
讲授人:张学栋、马维野、胡仙芝、万跃华等(24小时)
(2)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
讲授人:宁家骏、史安斌、周大铭、安晖等(24小时)
(3)新常态下专业技术人员精准扶贫新思维新途径
讲授人:黄承伟、杨立雄、李迎生、汪三贵等(24小时)
以上三门科目请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进行学习,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
(4)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调适
讲授人:董志超、樊富珉、汤文颖、吴德贵等(24小时)
(5)专业技术人员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提升
讲授人:金元浦、张国刚、方朝晖、郭鹏等(24小时)
(6)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
讲授人:周程、吴江、周绍朋、田平、周庆山等(24小时)
以上三门科目请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进行学习,网址:http://www.sxzjpx.cn。
2017年必修公需课面授教材为: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中共中央宣传部
出版: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4小时)
(2)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编著:吴爱明、杨秀文、黄容
出版: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4小时)
(3)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编著:汤文颖
出版:中国言实出版社(24小时)
(二)专业科目
1、初级:(1)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24学时);
(2)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32学时);
2、中级:(1)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24学时);
(2)统计工作实务(32学时);
3、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56学时)
五、学习形式
(一)继续教育基地和市统计局分别组织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集中面授培训
(二)市人社局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
(三)对未参加往年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相同的形式,按未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内容进行。
六、学时要求和收费标准
(一)学时要求: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二)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要求,严格课时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七、加强领导,确保全年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各县(区)统计局要积极配合当地人社部门,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统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主动与教育基地加强联系,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统计部门与统计人员联系密切的工作特点,统筹协调抓好继续教育工作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统计专业继续教育工作;教育基地要密切配合,做好继续教育课程培训、登记等工作。通过市、县(区)统计部门的通力合作,确保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全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各项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现行有关要求,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必须查验继续教育情况,各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省统计职改办规定的公需和专业课程在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习备案登记。
联系方式:
一、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基地
1、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宝鸡市分校
地址:宝鸡市峪泉路1号
联系电话:2897122(省、市两级教育基地)
2、宝鸡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6号
联系电话:3309371(市级教育基地)
二、市统计局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6号楼D座407室
联系电话:3261397 联系人:王丽
三、省统计局职改办(人事处)
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37号楼4楼
联系人:赵建平 电话:87294444
四、省继续教育基地(基地编号:20130010)
单位名称:陕西省国防科工办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翠华南路107号教育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人:刘莹15934832573、刘建萍13072943572
联系电话:85735790(传真)
宝鸡市统计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