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09/2019-00023 发布机构: 未知
生成日期: 2019-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18 16:02:36 浏览次数:
一、宝鸡市统计局概况
(一)宝鸡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区)统计部门由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健全并管理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二)宝鸡市统计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宝鸡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包括市统计局本级和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执法大队三个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个,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和执法大队。
二、宝鸡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一)

 

附件1
201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支出功能分类
决算数
支出经济分类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730.0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30.03
一、基本支出
548.43
  其中:政府性基金
 
二、外交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428.38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95
三、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1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二、项目支出
181.6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5.6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5.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十、节能环保支出
 
 赠与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其他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四、经营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10.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其中:财政拨款资金结转
10
 
 
 
 
          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支出总计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附件2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30.03
 
 
 
2010501
       行政运行
238.43
203.43
 
 
2010550
       事业运行
224.3
224.3
 
 
2010505
专项统计业务
 
 
20
 
2010507
专业普查活动
 
 
100
 
2010599
其它统计信息事务
 
 
61.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2.1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6
 
 
 

 

 
 
 
 
 
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附表三)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3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
培训费
小 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合计
14.1
 
10.05
10.05
 
4.05
27.75
13.85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                                                                                          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4 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 15 批次 ,公务接待累计 150     人 。
 三、宝鸡市统计局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40.3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0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2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740.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8.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万元。
(2)项目支出181.6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统计项目20万元,专项普查项目100万元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29万元,主要是其它统计信息项目、其它统计项目的年终结转结余,为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53万元,项目支出181.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38.54万元,事业运行224.71万元,专项统计事务2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00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61.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1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3.0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公务接待费4.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费。2014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统计局3辆。
3、公务接待费4.05万元。

4、2014年“三公”经费与2013年“三公”经费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