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编辑:凤翔县统计局 来源:凤翔县 发布时间:2018-04-25 16:28 浏览次数:

凤翔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凤翔县统计局
 
(2018年4月)
 
  2017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实力强县”奋斗目标,聚焦追赶超越,合力攻项目、强招商、促脱贫、惠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荣获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称号,再次跻身陕西“十强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8.85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31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23.09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60.45亿元,增长5.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1︰58.9︰29.0。图一
 
  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全年实现县域财政总收入18.6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77亿元,同比增长5.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73亿元,同比下降19.6%。
 
  市场物价基本平稳,据市城市调查队调查统计,2017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8.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9.4%;农村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3%。
 
  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3.368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01%。其中工业用电量9054.54万千瓦时,同比下降7.21%,居民生活用电量1.42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6%。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完成总产值43.22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农业产值26.02亿元,增长8.7%;畜牧业产值15.21亿元,增长9.1%;林业产值4982万元,同比下降38.3%;渔业产值593万元,增长1.3%。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81.45万亩,比上年减少0.06万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52.77万亩,减少0.12万亩;玉米种植面积25.75万亩,增加0.23万亩。
 
  全年粮食产量25.32万吨,比上年减少0.32万吨,减产1.2%;其中夏粮产量16.65万吨,减产1.0%;秋粮产量8.67万吨,减产1.8%。
 
  全年园林水果总产量16.32万吨,同比增长4.6%。其中,苹果产量14.78万吨,同比增长1.5%。蔬菜产量15.25万吨,比上年下降3.45%。图二
 
  全年畜牧业生产形势稳定,主要畜牧产品产量、畜禽存栏保持平稳。表1
 
  渔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年水产品产量562吨,比上年增长1.0%。
 
  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农用机械总动力36.74万千瓦,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026台,小型拖拉机1060台。
 
  全年全县化肥实物施用量15.72万吨,化肥折纯量4.3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年末有效灌溉面积43.1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5万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99.30亿元,同比增长13.6%;工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7.3%,拉动全县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9.48亿元,同比增长19.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6.65亿元,同比增长14.0%。工业企业产销衔接状况良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84.2%,实现利润12.68亿元,同比增长3%。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产值71.92亿元,增长32.5%;重工业产值164.67亿元,增长14.2%。表2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3.79亿元,比上年增长7.1%。年末全县有资质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企业8户,年平均从业人员7763人,增长34.8%。全年签订合同额12.74亿元,增长21.5%。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9.72亿元,增长20.3%。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5.55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及跨地区项目投资)390.91亿元,增长20.8%。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09.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6%。
 
  全年纳入统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3.5亿元,比上年下降0.9%。商品房施工面积26.36万平方米,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3.61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6.62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3.19万平方米,下降34.0%。图三
 
  五、商贸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60亿元,比上年增长13.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6.80亿元,增长13.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80亿元,增长13.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37.65亿元,增长11.4%;餐饮收入7.33亿元,增长14.9%。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96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其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增长18.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2.2%,化妆品类增长16.2%,金银珠宝类增长15.7%,日用品类增长12.7%,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0.3%,家具类下降19.1%。
 
  2017年着力打造大东湖景区(东湖、雍城湖、饮凤苑、六营民俗村)、大灵山景区、大雍城遗址保护区三大旅游板块。主动对接陕旅集团、秦旅集团,并与其旗下的100多家旅行社达成合作协议,实行线上线下营销推介,及时推出了深受游客喜爱的灵山(雍州古镇)——周家大院——东湖景区,秦公一号大墓——灵山(雍州古镇)——六营民俗村两条经典一日游线路,周家大院——小灵山水世界一条休闲游线路,使游客真正的“游在凤翔、乐在凤翔、住在凤翔”。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7%,其中入境游客1.042万人次,增长1%。实现旅游总收入33.42亿元,增长33.2%。
 
  六、交通和邮电
 
  2017年末全县境内公路总里程1560公里,公路密度132.3公里/百平方公里(含村公路)。
 
  全年公路旅客运输量86万人次,货物运输量170万吨。年末拥有营运载货车辆1652辆,营运客车576辆,其中出租汽车203辆。全县共有2个出租车公司,1个公共汽车公司,共有公共汽车30辆。
 
  2017年共完成邮政、电信及移动等通信业务收入2.31亿元。年末全县固定电话拥有量4.5万户,其中农村固定电话拥有量2.1万户;年末移动电话33.93万户;互联网用户8.49万户。
 
  七、金融和保险
 
  201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70.91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30.62亿元,同比增长9.0%。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9.72亿元,同比增长13.0%。
 
  2017年末国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97亿元。
 
  八、科技、教育和体育
 
  2017年末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总数3户(其中有效期内3户)。申报中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3项,获资金支持634万元。发明专利申请完成47件。技术合同交易额1.086亿元。
 
  年末全县共有普通高中6所,招生2762人,在校学生8330人;职业高中学校1所,招生592人;普通初中23所,招生3181人,在校学生11920人;普通小学88所,招生3855人,在校学生21170人。共有幼儿园48所,在园幼儿12329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3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21人,在校学生64人。
 
  参加宝鸡市第十一届运动会,在16个大项的比赛中,青少年组共荣获金牌58枚、银牌65枚、铜牌68枚,取得团体总分第四名、金牌榜第四名、赛会总分第五名,赛会金牌榜第四名的优异成绩。其中古典跤、举重项目获得体育单项团体总分第一名。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成功举办了凤翔县第八届运动会、“华山论剑杯”中国象棋棋王赛、“三佳杯”乒乓球比赛,“全民健身日”健身项目展演活动。
 
  实施村级健身工程54个,配送健身器材594件(套),价值162万元。
 
  九、文化、广播电视和卫生
 
  2017年末共有文艺团体301个,其中,专业文艺团体8个,业余演出队、自乐班293个。文化馆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2个,公共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233个,数字农家书屋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个,艺术表演场所1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1个。
 
  对雍山血池秦汉祭祀遗址进行二期发掘。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宣传发掘成果,营造舆论氛围,并配合省考古研究院申报血池遗址有关资料,该项目获得中国“2016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广播电视工作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先后开设了《喜迎十九大,再铸新辉煌》《脱贫攻坚进行时》《聚焦八件大事、实现追赶超越》《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大东湖》等专题栏目16个;制作播出《寻找身边好人》《劳模风采》《代表委员风采》等专题节目35期;制作宣传教育、文化旅游、公安、水利、环保等专题片26部;制作播出《雍州视点》37期、《百姓问政》4期;开办《讲好凤翔故事》《国学动画》《文化旅游》等十多个精品专题栏目;编播《凤翔新闻》156期,播出新闻1642余条;编播《凤广新闻》242期,播发新闻2692条;拍摄制作《后屯花海》《飞越长青》《大东湖航拍》《灵山航拍》等专题风光片10部,制作播出《美丽凤翔》MTV两部。
 
  2017年末有线电视用户4.45万户,无线电视用户3350户。
 
  2017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年末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61个,其中,医院6个,乡镇卫生院19个,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村卫生室259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个。卫生人员总数3291人,卫生技术人员256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37人,注册护士945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852张,其中,医院1197张,妇幼保健机构104张,卫生院551张。
 
  全县儿童11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5%,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7.9%。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病0例,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47.84/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04.67/10万。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末,全县共有12个镇,233个行政村,196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56015户,总人口525895人,其中男性271016人,城镇人口226187人。出生人口5293人,人口出生率10.27‰,死亡2613人,人口死亡率5.07‰,净增人口268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2‰。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01元,同比增长8.7%。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06元,同比增长8.7%。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7611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2965人,失业保险参保7169人,工伤保险参保20612人,生育保险参保13783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3.1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9182人。
 
  2017年全县新农合参合居民45.57万人,参合率99.99%。筹集农合基金29019.84万元,支出29582万元。99.74万人次享受合疗补助。其中住院8.95万人次,门诊统筹、门诊慢病、全口义齿修复90.79万人次。
 
  年末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3个,共有养老床位850张,收养282人。年末纳入城市低保425户704人,人均月保障标准最高502元,最低43元;纳入农村低保3615户9877人,人均月保障标准最高286元,最低216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823户831人,其中集中供养150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5500元。共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所。全年累计实施医疗救助22372人次,临时救助4559人次。
 
  2017年全县17个贫困村摘帽退出,1747户6267人脱贫。
 
  十一、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好于二级标准天数240天。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污水处理率96.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00%。
 
  全县全年用水总量11911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7%,其中:农业用水7536万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63%;工业用水2763万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23%;生活用水1432万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12%;生态环境补水量180万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2%。
 
  全年共完成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三大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0.6万亩、封山育林0.8万亩,中幼林抚育1万亩。完成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巩固提升建设植树造林任务2.37万亩,植树248万株。
 
  年末全县耕地79.85万亩,基本农田66.83万亩,园地4.53万亩,林地62.01万亩,草地13.59万亩。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19人。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旨在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增加值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
 
  3、电力数据出自电力局,仅指地方电力供电情况。冀东水泥用电量从2015年不在凤翔县电力局电量统计报表中计算。
 
  4、大中小型拖拉机分类标准:14.7千瓦以上是大中型拖拉机,14.7千瓦以下是小型拖拉机。
 
  5、工业用水含二电厂和甲醇用水。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公路数据来自交通局;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通信业务收入、年末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用户数、互联网用户数、有线电视用户数据来自邮政管理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数据来自文化广电局(文物旅游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凤翔县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人保财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科技数据来自县科技局;卫生、人口三率、新农合数据来自卫计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教育体育局;林业数据来自林业局;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环保局;水资源数据来自水利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