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市分行业用电量(续六)

发布时间:2020-10-15 14:43 浏览次数:

单位:万千瓦时

    

本年用电量

比上年增长(%)

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547.37

37.3

十一、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

42754.53

10.1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78.03

24.5

  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550.56

14.8

  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79.55

24.9

  4.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764.65

14.5

     其中:教育

9504.43

14.6

  5.卫生和社会工作

7990.35

5.3

  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10691.39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