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6004209/2020-00019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2-16
文件编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宝鸡市统计局

宝鸡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2-16 08:57:35 浏览次数: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制度:

第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适用于各科室、队、中心。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队、中心的考核。在全局范围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环节。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制度建设和群众评价情况等。具体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行政许可的公开情况,行政处罚程序的公开情况,各科室、队、中心的政务公开情况,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情时间的公开情况,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便民措施的执行情况,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办法的公开情况,各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七条 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给予表彰;不合格等次的科室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科室,取消主要负责同志的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