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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宝鸡统计”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勇 来源:计算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31 10:56 浏览次数: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局各科室、队、中心:

一、要求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局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带头将“宝鸡统计”公众号作为长期微信关注内容,并负责督促本单位、本部门全体干部关注此公众号。

二、为丰富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局各科室要积极为“宝鸡统计”微信公众号提供文章、图片、视频等素材,以更加生动鲜活的优秀作品引领统计工作宣传新风尚,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统计信息树立统计公信力。

三、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局各科室要借助各专业工作群、个人朋友圈主动向一套表企业用户、普查调查对象及市级有关部门等宣传推荐“宝鸡统计”微信公众号,邀请大家积极进行关注,不断增强“宝鸡统计”的舆论影响力和微信传播效果。

四、在各纸质宣传资料如统计年鉴、统计月报、两会宣传手册、各普查宣传手册中加入“宝鸡统计”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图标。

五、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之中,“宝鸡统计”微信公众号将加大对人口普查的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发布各级人口普查动态信息,需要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局各科室发动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和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积极参加。

六、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局各科室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各单位微信报送,每周报送不少于一篇信息,并及时完成市局安排布置的专题信息任务。请各地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各地信息员及关注微信情况表报市统计局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3260799,邮箱:19997562@qq.com

七、信息技术科将不定期检查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局各科室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

八、关注微信公众号方法

(一)扫描二维码关注


(二)搜索公众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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