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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编辑:李小玉 来源: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0-08-31 16:17 浏览次数:

市局各科室、队、中心,各县、区统计局:

2020年是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为依法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圆满收官,国家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我市参加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认真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的法定义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促进形成人民群众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应急避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竞赛形式

竞赛活动以微信程序为载体,采取线上答题模式。参赛者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中国信息报”微信公众号、省级统计机构微信公众号、宝鸡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扫描二维码或点击活动链接,进入活动页面。

参赛者将分为统计局系统工作人员、调查队系统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其他社会人员五类主体,填写年龄、性别、所在地区等个人信息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答题。

(二)竞赛流程

8月24日起,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中国信息报”微信公众号和省级统计机构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通知。

1.热身赛

为便于各地区及企业组织动员人员参赛,提前开展“热身赛”,为参赛者提供日常训练服务。

开启时间:9月1日—20日

答题规则:每人每天2次答题机会,每次3题,每答对1题可获得10个“统计法治活力值”。

2.正式赛

开启时间:9月5日—20日

答题规则:分为“统计工作”和“美好生活”两个关卡,每人每天各有2次答题机会,每次从相应题库随机抽取5题。每答对1题可获得20个“统计法治活力值”。

(三)竞赛题目

分为“统计工作”、“美好生活”两个题库。“统计工作”主要是应知应会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美好生活”主要是《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基本法律常识。

所有题目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四)竞赛机制

1.竞赛激励机制

为提高个人、地区参与积极性,设计竞赛榜单。

个人榜包括全国榜和地区榜,分别显示全国和参赛者所在地区范围内个人“统计法治活力值”总量前100名的参赛者,每10分钟刷新一次。

参与人数、人均“统计法治活力值”排名,报名人数相同时,以人均“统计法治活力值”为准。

2.竞赛奖励机制

(1)现金红包。可使用“统计法治活力值”兑换抽奖机会,红包额度在0.3元至3元区间内随机发放。

(2)优胜奖。依据全国个人榜“统计法治活力值”排名,评选出优胜奖获得者1000人,每人奖励10元。

(3)优秀组织奖。依据各省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竞赛参与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各10名,并在国家统计局政府网站通报表扬。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指定专人做好组织宣传等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同时要积极动员宣传,组织系统外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2.竞赛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本科室、本县区参赛人数、获奖情况于9月2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执法大队。

3.本次竞赛的参赛率及获奖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单位法治工作情况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玉,0917--3260800。

宝鸡市统计局

2020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