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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9 10:11 浏览次数:

各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省人普办分配给我市国家级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经2021年7月15日宝鸡市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分配如下:

先进集体:渭滨区1个;

先进个人:金台区1人: 王 博 干部 金台区统计局

市人普办1人:史立志 统计局副局长市人普办主任 宝鸡市统计局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人普办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261397

电子邮箱:bj1609@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

邮政编码:721006


宝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