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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3 16:55: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将宝鸡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工作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鸡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强化交流互动,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1.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对信息公开指南、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及分工均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对涉及月度、季度、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局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等情况及时公布,确保了各项工作公开透明。2024年度,市统计局未收到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做好登记审核、沟通确认、文书送达、资料归档等工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效和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撰稿、复核、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等环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地方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统计年鉴》电子化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历年统计数据查询效率,极大地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信息。全年通过政民互动、电话咨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形式,答复数据咨询事项60件。

5.监督保障: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制度,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3次,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31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宝鸡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及时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但在加强数据解读、充分挖掘数据潜力、服务新时代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新需求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25年,宝鸡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同时,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挖掘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宝鸡市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