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宝鸡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宝发[2019]16号),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宝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开发区的发展,市统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开发区统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加盖公章),于9月18日前书面反馈市统计局。
联 系 人:刘 轶
联系电话:3260767
邮 箱:bjtjzhk@163.com
宝鸡市统计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