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
按照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找准问题,请对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市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3261817
中共宝鸡市统计局党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