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2093/2025-00002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5-03-31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宝统计局发〔2025〕6号 |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港务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现将《2025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宝鸡市统计局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关键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市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深入实施“一四五十”战略,聚力打好“八场硬仗”,扎实推进“十项重点任务”的总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紧扣“五精准、五提升”,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判,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全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精准监测分析,提升统计服务质效
1.精准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围绕全市重点工作部署,加强月度、季度、年度经济指标监测,完善综合指标预测、重点指标预报、短板指标预警“三预”机制,高效监测发展动态、敏锐研判潜在问题、精准预警风险隐患,提出建议措施,拿出高质量、高水准的统计分析报告,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建设高质量数库、高水平智库,当好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为精准、全面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2.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链统计监测。优化完善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加强投资领域统计监测,做好市级重点项目、工业、基础设施、民生等重点领域分析研究。持续做好消费领域综合分析和市场运行研判预警,加强对商业综合体、网上零售的统计监测。按照国家局、省局改革部署,改进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数据测算及分析。
3.精准做好数据发布解读。聚焦重大政策实施,丰富数据发布内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振发展信心。根据经济普查核算结果,修正市县两级国民经济核算历史资料,核算各开发区经济总量和结构,确保纵向、横向数据维度有效衔接。
二、精准把握形势,提升统计改革实效
4.持续完善统计核算办法。紧跟国家、全省统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统计核算办法,健全制度方法。完善县区GDP统一核算办法,开展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及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5.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推进能源统计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实施建筑业产值按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深化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改革,积极研究现代服务业核算办法和监测制度,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6.健全民营经济核算办法。建立民营企业字典库,测实测准市县民营、非公经济底数。开展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工程统计监测,不断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进程。
三、精准普查调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7.规范有序推进“五经普”资料开发应用。切实做好公报发布、年鉴编印、数据解读、课题研究,充分挖掘普查数据价值、丰富成果运用,为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8.全面实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扎实做好“两员”选聘和村级样本核实、住房单元标绘、试点培训、入户登记、质量验收等工作,高质量完成人口调查数据采集,为健全我市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提供统计保障。
9.扎实做好常规统计调查。抓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投资、消费、就业、能源、科技等领域的常规统计调查,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全面调查。提早准备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谋划机构搭建、宣传动员、物资保障等工作,为打好全国农业普查攻坚战奠定基础。
10.严格抓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纳统。坚持入库、退库市县两级分级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企业跟踪培育,做大增量、做优质量,为经济稳增长做好保障。
四、精准执法监督,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1.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对标新时代依法治统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等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持之以恒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持不懈防治统计造假。
12.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开展两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问题企业追溯监测库,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公示严重失信行为,不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
13. 优化协同配合机制。持续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切实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强大合力。
14.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开展诚实诚信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全面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五、精准靶向培训,提升基层保障能力
15.推动统计业务培训常态化。市县两级要围绕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指标、核算方法以及入库纳统、劳动工资、人口抽样调查、统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市县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镇(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开展大范围、高频次、多层次、多角度的统计业务大轮训。
16.加强统计业务培训。要“请进来”,邀请统计专家、优秀基层统计人员分享经验做法;要“走出去”,积极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要“上讲台”,实施“专家立局”工程,各专业轮流登台讲课,增强统计干部“底气”。
17.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建设,推进部门、镇(街道)、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稳定基层统计员队伍。全力推进统计云联网直报管理节点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六、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扎实推动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8.强化政治责任。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主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更加有效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能,扛牢防治统计造假的工作责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9.强化部门联动。市县统计机构、相关部门要对照副市长、市级部门和县区“三个重点任务清单”,坚持“统计在前、预警在先”,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稳增长办公室、各个专班组的联系对接,配合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统计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稳增长上有回音、有亮点、有特色。
20.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县区、部门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指导推动县区提升工作质量、数据质量。对各项重点任务要倒排进度、挂图作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一个难题一个难题地解,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落实、有成效。
21.强化分析能力。统计干部既要“统准数、会算数”,也要“善分析、能解读”,要具备扎实的数据生产能力、科学的审核评估能力、精准的分析解读能力。在夯实基础业务的同时,要着力提高统计分析能力,及时、准确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22.强化专业能力。市县两级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短板弱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讲授前沿经济知识、统计报表方法制度、日常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实操技能。
23.强化一线落实。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的责任扛在肩上,一线安排部署、一线协调推进、一线督促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抓落实,以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
24.强化工作干劲。要树立敢为人先的气魄,真正从惯性思维、固化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勇于涉“险滩”、攀“陡峰”、啃“硬骨头”,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增强不甘落后的干劲,切实提升“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紧迫性,增强“满眼都是活”的主动性,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25.强化担当实干。要切实涵养实干精神,抓好每一张报表、搞准每一项指标、写好每一篇分析,不图虚名,不务虚功,静下心来钻研、沉下心来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在统计岗位上书写光辉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