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麟游县统计局
2011年6月1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和乡镇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县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90728 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 8749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 3231人,增长3.69%。年平均增长率为0.36 %。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24693户,家庭户人口为86236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49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64人减少 0.1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48415人,占 53.36%;女性人口为42313 人,占46.6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7.93上升为 114.74。其中家庭户性别比为106.02,集体户性别比为745.75. [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 14261 人,占15.72 %;15-64岁人口为 69970人,占77.12 %;65岁及以上人口为 6497人,占7.1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2.9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10.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2.5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4986 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 1069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为 37438 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 293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 1551 人上升为 5496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022 人上升为 1178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 24264人上升为41264 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 44430人下降为 32402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2358 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5277人,文盲率[6]由 8.73%下降为2.6 %,下降 6.13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的乡镇分布如下:
地 区[7] |
常住人口数(人) |
比重[8](%) |
2010年 |
2000年 |
全 县 |
90728 |
100 |
100 |
崔木镇 |
8369 |
9.22 |
10.05 |
九成宫镇 |
30180 |
33.26 |
27.25 |
招贤镇 |
9672 |
10.66 |
12.95 |
两亭镇 |
6778 |
7.47 |
7.84 |
天堂镇 |
5908 |
6.51 |
5.63 |
常丰乡 |
8288 |
9.13 |
9.95 |
河西乡 |
3496 |
3.82 |
4.45 |
丈八乡 |
6165 |
6.79 |
7.69 |
桑树塬乡 |
3665 |
4.03 |
4.14 |
酒房乡 |
8207 |
9.11 |
10.05 |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常住人口包括:居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集体户是指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重点是工厂、煤矿、建筑工地等。
[6] 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本公报中2000年的人口数据所涵盖的行政区划均与2010年现行行政区划一致。
[8] 比重为各乡镇的人口占全县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