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千阳县统计局
2011年5月2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和县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县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2395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395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人,增长0.002%。年平均增长率为0.000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35123户,家庭户人口为1196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5人减少0.1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4425人,占51.97%;女性人口为59534人,占48.0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15下降为108.22。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181人,占17.09%;15-64岁人口为92581人,占74.69%;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197人,占8.2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6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649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167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5080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093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700人上升为524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062人上升为941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8395人上升为409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6228人下降为33021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89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79人,文盲率[5]由4.3%下降为3.95%,下降0.35个百分点。
六、人口乡镇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 2000 年人口数 (人) |
2010 年人口数 (人) |
比重(%) | |
2000年 | 2010年 | |||
千阳县 | 123959 | 123956 | 100 | 100 |
城关镇 | 35511 | 28075 | 22.7 | 28.6 |
崔家头镇 | 8020 | 8287 | 6.7 | 6.5 |
南寨镇 | 20234 | 20557 | 16.6 | 16.3 |
张家塬镇 | 8898 | 11715 | 9.5 | 7.2 |
水沟镇 | 9220 | 9499 | 7.7 | 7.4 |
草碧镇 | 5938 | 7587 | 6.1 | 4.8 |
沙家坳乡 | 4402 | 4532 | 3.7 | 3.6 |
文家坡乡 | 8190 | 9966 | 8 | 6.6 |
柿沟乡 | 9084 | 9678 | 7.8 | 7.3 |
寇家河乡 | 10436 | 9048 | 7.3 | 8.4 |
高崖乡 | 4026 | 5012 | 4 | 3.3 |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县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比重为各乡镇人口占全县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