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宝鸡市全社会用电量90.87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9%,增幅较1-10月回落0.8个百分点,较上半年提升1.2个百分点。11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8.8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4.3%。
分产业看,1-11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0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7.9%;第三产业用电量19.0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0.4%;第二产业用电量55.73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5%。其中,工业用电量53.75亿千瓦时,增长4.0%,增速较1-10月回落0.4个百分点。从工业门类看,采矿业用电5.14亿千瓦时,增长5.8%;制造业用电41.64亿千瓦时,增长5.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用电6.97亿千瓦时,下降4.7%。
1-11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07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6%。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8.33亿千瓦时,下降1.8%;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6.74亿千瓦时,增长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