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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11年度变动审批有关事

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11:48

各县区统计局:
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度变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度审批类型
由原来的7种增加到9种,主要包括:1.由“三下”调整为“三上”企业;2.破产、注(吊)销企业;3.不符合“三上”统计标准需要退出的“三上”企业;4.当年新开业企业;5.专业变更需退出的企业;6.专业变更需纳入的企业;7.退出专业年(定)报统计的个体经营户;8.单位界定错误需退出的企业;9.附营专业需退出的企业。变更企业还需要填写年度审批登记表(二),主要含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名称和变更行政区划。
二、“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度审批时间规定
县级2011年12月5日前上报变动企业纸介质和电子版。基本单位名录库中“三上”企业审批程序时间由程序设定生成,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时间完成程序申报工作。
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度审批要求
1、所有需要变动的企业全部根据要求报送审批登记表、101基本单位情况表、四证一照(新开业投产企业还要报送申报书)等企业盖章资料及纸介质复印件,所有资料的电子版都将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中“三上”企业审批流程中上传,未上传电子版资料的国家视为未通过审批。
2、企业审批登记表中各项指标要填写完整,县区人员在程序操作中,按照程序提供的表式认真录入各项指标,录入完毕审核通过后提交保存,不得出现漏填项、错误项。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度审批时间紧、任务重,超过审批时间将无法申报,请县区专业人员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抓紧收集整理各类资料,确保高效完成全市2011年度审批工作。
 
 
 
 
                                       宝鸡市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