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宝鸡市统计局网站! 今天是: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张宁局长在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暨培训会议上的讲

编辑:秩名 来源:社会科 发布时间:2013-02-28 10:45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产品的需求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文广局的精心组织下,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尤其是我市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走在了全省前列,文化产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2012年,我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26.2亿元,剔除价格因素,比2011年增长28.8%,占全市GDP的1.8%。从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看,我市列西安(334.68亿元)、咸阳(42亿元)之后,居第3位,比第四位的渭南(26亿元)仅多0.2亿元;从占GDP的比重看,我市比全省低1.5个百分点,比西安低5.8个百分点,比咸阳低0.8个百分点,比渭南低0.3个百分点,居第四位;从增速看,我市比全省低2.8个百分点,比杨凌低11个百分点,比铜川低5.6个百分点,比汉中低4.1个百分点,比商洛低2.4个百分点,比西安低1.8个百分点,比渭南低0.9个百分点,比安康低0.8个百分点,居第8位。
全国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顺利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全面启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也逐渐步入了正规。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今天市广电局张辉局长专程到会,一会儿还将作重要讲话,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统计部门如何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是近几年我国新开拓的一个专业统计领域,相关产业活动单位成分多元、性质复杂、分布广泛、包括行业多。可以说文化无处不有,无处不在,渗透在各个领域,所以我们要搞清文化产业统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的问题。去年,国家统计局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具体包含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等10个大类、50个中类和120个小类行业。对统计部门来讲,可以说是难度大、工作量大。
在市文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要迎难而上,高度重视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队伍建设,调整统计人员,全力保障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任务和清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新的行业分类特点,我们要搞好这次清查,重点把握好两点:一要摸清统计对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管理优势,建立法人单位名录库;二要掌握方法制度,认真领会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内容及方法。我想只要我们把握好了这两点,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和今后的统计工作就完全有能力做好。
对此,提三点要求:一是统计部门要重视文化产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者要爱文化,只有对文化产生了感情,才能有责任心去做好这项工作,这个我深有体会。至于重视,这是我们负责文化产业统计人的职责,必须重视。二是统计部门要多向管理部门学习。文化产业统计相当一部分依靠部门的统计,部门在各方面的管理有他自身的工作特点。因此,要在学习国家、省统计局的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多学习相关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多了解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多向宣传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学习,只有我们了解了文化,掌握了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才能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和这次清查工作。三是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要加强对新《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学习,掌握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尽快熟悉和掌握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的方法制度。各县区要加强对本县区业务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统计范围、指标口径和增加值核算方法,使之成为搞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的业务骨干。
二、统筹兼顾,精心安排
㈠清查的对象
本次文化及相关产业清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部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文化团体法人单位。
㈡清查的主要内容、应填报表和时间
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
清查表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文化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调查表》和《文化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2月28日24时,清查的时期资料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㈢清查的组织方式、调查方法和统计原则
本次清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属单位都必须在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向单位所在县区报送调查表。
本次清查的调查方法:对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基层调查表只布置到法人单位。
本次清查对法人单位实行“在地”统计原则,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随法人单位进行清查,并由法人单位负责上报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资料。
清查的数据处理
清查的基层表数据从县级开始录入、审核、汇总。
㈤清查的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清查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1.清查准备阶段(2013年2月底前)。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清查机构;落实清查人员和清查经费,准备清查所需物资;制定清查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清查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动员,使清查工作家喻户晓;对各单位选派的清查人员、县区开展培训。
2.清查登记阶段(2013年3月1—15日)。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对所有清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县级清查机构在这一阶段必须要完成清查表的收集、审核、复查、订正等工作。该阶段是整个清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因此,从上到下必须高度重视,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把差错消灭在填报单位,务必取得高质量的清查数据,确保清查登记一次成功。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也要在时间和进度上与清查登记工作加强衔接。
3.清查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13年3月16—25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清查数据的录入、逐级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等。本阶段是清查出成果的关键阶段,县级清查办公室要挑选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录入员,并进行严格的培训。清查业务人员要做好跟班答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核查更正,避免再生性差错,确保准确无误。各级清查办公室要加强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审核验收、数据质量评估和检查督导,确保入库的每一个单位的信息客观、真实、有效。

4.全面完成2013年第一季度季报(2013年4月1—10日)。凡是进入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所有法人单位,都必须于今年4月10日前向单位所在地的县区上报《文化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调查表》或者《文化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各县区审核、汇总后,计算出本县区今年第一季度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个数、从业人员、总产出、增加值等等。
⒌清查数据发布、清查工作总结和评选表彰先进阶段(2013年4月11日—6月底),这一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编写清查报告,开展分析研究,进行总结表彰等。
三、依法清查,及时准确
去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进行了修订,并要求从2012年年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变动比较大。为掌握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状况,科学准确测算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文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对本次清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清查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按照清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不重不漏、防止弄虚作假,应统尽统,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全力确保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及时有效。
一要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所规定的报送时间和报送内容,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抓好对源头数据的监督控制,做好基础工作。
二要防止人为干扰,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质量。发挥宣传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同时,我们要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中涉及基层单位和个人商业秘密的信息严格保密。
三要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业务水平,统一规范核算方法,着重抓好市、县区数据间的审核与衔接,抓好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与GDP核算方法的衔接,确保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建立分工,加强协调
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内涵丰富、外延广泛,涉及多行业、多部门,面广量大,任务艰巨。近几年,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统一领导、整体设计、合理分工、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统一核算”的原则,不断向前推进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这几年,我们的统计调查频率不断加快,由2009年的年报,到2010年的年快报,到2011年的半年报,再到2012年的季报。
在本次法人单位清查中,我们要按照市上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本级调查工作实施办法,做好摸底调查、人员培训、报表填报和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各级宣传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配合协调各文化主管部门,加强文化产业统计规范化、体系化建设,逐步弥补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的数据缺口,保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向着确定的目标推进。
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也希望各县区委宣传部门牵好头,共同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在此,我代表统计系统对宣传部和市县区级各个部门给予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