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统计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认真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增强统计战线的干部职工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自觉意识,培养、发现一批近年来在统计工作战线上埋头苦干、敬业奉献、科学求实、创新进取,服务基层群众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典型,增强统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传递统计工作的正能量,市统计局、宝鸡电视台联合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统计先进人物及事迹,充分调动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凝聚统计改革发展正能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开创新风,营造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大力发扬统计优良传统,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统计事业新发展,为服务和保障我市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作出新贡献。
二、范围、条件
(一)范围
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面向全市统计工作者,重点面向常年坚持在统计工作一线的人员。
(二)条件
1、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积极参与统计改革,立足本职,勇于创新,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推进统计“三个提高”、建设“四大工程”、提供优质服务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在重要统计工作或重大统计活动中表现突出。
4、为企业和调查对象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反映好。清正廉洁,事迹突出,故事感人,具有典型示范和行为标杆的作用。
三、程序、时间安排
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推荐(5月1日至6月30日)。
各县区统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条件,广泛寻找、挖掘候选人,并积极推荐,每个县区至少推荐2名,个人也可向市统计局自荐或联名推荐。所有候选人填写推荐(自荐)表(见附表)一式三份,另附一份2000字事迹材料和2张1寸相片,于6月30日前报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1601室,邮编:721004,联系人:别付奇,电话:3260796),同时将推荐(自荐)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gs3260796@163.com)。
第二阶段:初选(7月1日至7月20日)。
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市统计局和市电视台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根据事迹材料和走访情况,初选20名待选对象,在宝鸡统计内、外网公示。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7月21日至7月25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初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5名全市“最美统计人”。同时上报市寻找“最美宝鸡人”活动组委会参加全市“最美宝鸡人”评选。
第四阶段:宣传报道(7月26日至9月底)。
在统计内外网宣传“最美统计人”的先进事迹;召开全市“最美统计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利用省市新闻媒体,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开辟专栏、访谈座谈等形式,大力宣传“最美统计人”的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关心统计、关注平凡统计工作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宁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李 淼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杨 林 宝鸡电视台副台长
成 员:胡维强 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宫文华 宝鸡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
吴代强 市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别付奇 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是全市统计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对弘扬统计正气,传递统计正能量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活动为契机,促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把开展活动的过程转变成学习“最美统计人”,鼓舞生气,加强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统计事业新发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坚持群众推荐、推荐群众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各单位要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挖掘推荐工作,真正把热爱统计事业、敬业奉献、事迹感人、群众认可,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强的先进典型发掘出来、树立起来,力争树立一人,带动一片,影响一批,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座谈、讨论、展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利用电视、网络、微博等现代化媒体平台,突出宣传“最美统计人”的先进事迹,把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的过程变成宣传典型、弘扬正气,提振精神、转变作风,比学赶帮、争创一流的过程。
附:宝鸡市“最美统计人”推荐(自荐)表
宝鸡市统计局 宝鸡电视台
2014年5月16日
宝鸡市“最美统计人”推荐(自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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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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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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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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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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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统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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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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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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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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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励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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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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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自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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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另附个人生活照两张,主要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至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箱)。已被有关媒体关注过的人物事迹,要提供宣传网页链接方式,或刊事迹的报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