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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农普办七项原则四项制度,确保入户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樊宏宽 来源:农业科 发布时间:2016-12-23 09:59

       目前,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刚刚结束,即将进入入户登记工作阶段。入户登记工作是事关第三次农业普查成败与否的最关键环节,为了扎实做好普查登记工作,有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宝鸡市农普办下发文件,明确提出七项原则、四项制度,对入户登记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  七项原则是:
坚持依法普查原则:《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是组织农业普查的法律依据和行动准则,也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法律保障。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干扰普查人员依法入户采集数据。
坚持规范操作原则:普查员佩带普查员证,根据《普查小区示意图》、《住户摸底表》或《单位摸底表》,按照事先安排的登记时间、顺序逐一进行入户实地普查登记。
坚持入户登记原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所有普查登记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对每个被访问户户主、单位负责人或被访问人,逐项进行询问,据实填报。
坚持先慢后快原则:普查员在入户登记过程中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
坚持不重不漏原则:普查员每登记完一个住户或单位,应在摸底表的备注栏中相应位置划“√”以防出现重登和漏登。
坚持重要指标核实原则:普查员每填完一个农户或单位,都要将住户成员情况、经营耕地数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等重要指标后,要向被访问人宣读填报的有关内容,进行确认核实。
坚持即报即审原则:一是普查员将纸介质普查表填报完成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即时审核,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二、四项制度是
层层包抓制度:县区农普办要安排专人包抓镇街,镇街农普办要安排专人包抓各行政村,各村委会干部及普查指导员要指导普查员及时入户,现场登记。
督导检查制度:县区农普办要组织业务熟练的普查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加强对农普工作定期督导检查,检查组在普查登记期间对每个普查区每周至少督导检查一次。
进度报告通报制度:各区县每周五12时前向市农普办按规定表式报告入户登记进度,市普查办将进行进度通报。
应急响应制度:各县区普查办,在普查登记阶段应建立应急响应制度,向普查员公布业务组、数据处理组、突发事件处理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确保基层普查人员能及时解决普查登记中遇到的业务问题及其他突发性问题,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