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省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宝鸡市文化产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上半年,宝鸡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12.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9%,高于全省15.2个百分点,实现较快增长。
1、文化制造业占文化产业主导地位。
上半年,宝鸡市文化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1%(现价,下同)。宝鸡市的文化制造业主要包括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书报刊印刷业三个行业。陕西省凤翔长虹工贸有限公司、陕西省长虹塑料彩印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降,其余11户企业均保持增长态势,对宝鸡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支撑作用明显。
2、文化批发零售业规模较小
上半年,文化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4%,宝鸡市的文化批发零售业主要为图书报刊销售,营业收入占全部批发零售业80%。由于网络销售及电子书籍对传统的零售业销售带来冲击,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凤翔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眉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陇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速均低于宝鸡市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长速度、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仅增长0.9%,直接造成宝鸡市文化批发零售业增速低于宝鸡市水平9.5个百分点。
3、文化服务业快速增长
上半年,宝鸡市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4%。文化服务业单位主要集中在浏览景区管理、电影院、KTV、网吧等单位。对宝鸡市文化服务业有较强支撑的浏览景区管理业迎来销售旺季,加之旅游等相关部门依托宝鸡市丰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以“全域旅游”和“旅游+”为抓手、把彰显特色作为旅游的生命,推出感受冰火体验季和探寻古文化季等多种营销主题活动,宝鸡市大水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宝鸡法门寺野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陕西关山草原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通天河国家森林公园、太白青峰峡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均保持30%以上的增速,为宝鸡市文化产业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打好基础,培育龙头文化企业
文化企业数量少已经成为制约宝鸡市文化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就是进一步加大规上文化企业的培育。建议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及时跟踪、针对性扶持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四上”文化产业单位,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向文化产业转型,以增加新鲜血液和巩固现有优势产业的双轮驱动方式来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优中选优,重点扶持打造大型文化企业,树立宝鸡市文化企业典型,使其成为引领宝鸡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2、建立高效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机制
应充分利用宣传部门的牵头作用,让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配合,顺利、准确、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文化企业资源,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帮扶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协助亏损企业走出困境。
附注:
1、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2、调查方法
每季度进行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2017年上半年认定的调查企业为94户。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index_1.html。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和专用设备的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