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终极目标是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从前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我认为现行的普查方式,特别是摸底登记阶段,费力费事费时,效果并不理想,有必要加以改进。
一、“四上”企业不必要“混”在一起进行普查
从我们当地的实际看,“四上”企业的单位个数一般只占到行业总数的10%左右,有的行业甚至更低一些,但“四上”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却占到行业总量的90%左右,或更高一些。这类企业一是因为执行的是国家“一套表”定期报表制度,在平时的报表上报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都非常重视和关注,其所报各中表格各项数据都要经过统计部门层层审核,层层把关,表与表,指标与指标衔接到位,一般不会有较大差错。二是由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平时对这类企业也高度重视,督导调研较多,监测监管监督较严,它们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可以说都是非常清楚的。三是这类企业的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定期或不定期接受过一定的统计培训,业务能力较强,基本素质较高,统计基础工作也相当扎实。把“四上”企业再“搅和”到经济普查当中,无论是用年报代替普查还是再填一套普查报表,既是一种重复劳动,又影响了正常的年报,完全没有必要。如果经济普查的指标设计与这类企业定期报表指标有所不同,或不相衔接,可提前由各级统计部门在年报专门布置,在年报后期,在经济普查数据汇总前加以调整即可。
二、“四下”单位数靠“谁”摸清
根据前几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摸清“四下”底子是经济普查的最重要环节,也是基层普查工作人员最头痛的工作。
这几年,国家在企业注册设立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包括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取消部分限定等等,各类“四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类企业的特点是流动快、变化快、调整快,要彻底摸清这些企业的地址、是否正常经营、经营什么等都是相当困难的,摸不清、摸不准、摸不全、摸不上来在所难免。用现行的办法,由统计部门牵头组织人力物力在短时间内摸查清楚是难以达到目的。要想把“四下”企业单位数摸准摸全,我认为应成立一个专门的“摸查”机构,这个机构应由三个方面的力量组成: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牵头,二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为骨干,三是最基层一级组织为主力。因为市场监管部门是负责企业的设立登记的,它们应该对设立的底子清晰;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商贸、文化、教育、水利、金融、科技、建筑、城建等)因行业的主管职能更需要全面掌握这些资料,它们更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最基层一级组织(街道办和社区)因辖区管理职责,对辖区地理位置熟悉、平时掌握信息较多、单位分布情况比较清楚、摸查人员管理调配方面等有优势,而且他们在今后从事全方位管理也必须掌握这些单位的详细资料,是摸查工作中最活跃的因素。这支“摸查”队伍各负其责,各把一关,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在这个机构的组织领导下,采用地毯式“摸查”,可能效果会非常好。
“四下”单位数摸清摸准摸全了,再按照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进行详细甄别、分类、汇总,并予以最后确认,形成摸底基准资料,据此开展下一步的普查登记。
三、登记的重点在“算”不在“记”
登记工作应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广大普查人员进行,但绝不能采用以往的询问式,即被调查企业报多少就登记多少的办法,而应该由负责普查的专业人员进行查询、核算、核查相结合方法进行,所以,普查员的培训就成为一项极其重要工作。普查登记前的培训应该抓住“怎么算”这个关键,因为企业形式多种多样,经营方式五花八门,账务建立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个普查员不可能了解各类企业的经营情况,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学会对不同行业的核算技能。我的思考是各级统计部门应发挥定期报表核算的优势和特长,分专业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依据普查方案的分类,围绕重点普查指标特别是经济指标(如营业额、工业产值、销售额、服务综合收入、工资额、折旧、利税等)的核算进行培训。在核算的方法上,不能简单地使用一种,要根据不同企业,要多种方法相结合,有的要用综合费用进行倒推,有的要结合营业面积、营业时间核算,有的要用行业基本毛利率推算,有的要结合全社会上年平均工资水平进行估算,使每一个普查员能够全面掌握该业务的核算技能。
“四下”单位按行业分类,培训过的普查员按专业登记,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普查登记的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