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表 调查单位统计划分标准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确定纳入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即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划分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4.有资质的建筑业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7.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一套表调查单位纳统规定、申报流程及统计原则
一套表调查单位:是指达到一定规模(按上条统计划分标准)符合纳入统计联网直报标准的单位,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一套表调查单位纳统申报时间:分为月度申报和年度申报。月度申报指在上年4季度以后注册或设立的企业即新建(或新开业投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纳统标准后,在下个月15日前向企业所在辖区县区统计局申报;年度申报指注册或设立的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成长后达到统计标准即“规下转规上”企业,在每年10月-12月向企业所在辖区县区统计局申报。
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纳统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 工业企业提供
(1)“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2)填写县区统计局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扫描件;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5)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6)新建(新开业或投产)的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2. 批发零售企业提供
(1)“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2)填写县区统计局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扫描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扫描件);
(4)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住宿餐饮企业提供
(1)“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2)填写县区统计局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扫描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扫描件);
(4)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服务业单位提供
(1)“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2)填写县区统计局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扫描件;
(4)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5. 建筑业企业提供
(1)“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2)填写县区统计局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 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6. 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提供
(1)“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2)填写县区统计局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7. 其他5000万元以上投资在建项目法人单位提供
(1)“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2)填写县区统计局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 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一套表调查单位纳统基本流程是:企业上报申报资料→县区统计局审核上报(并上传电子照片)→市级、省级统计局审核→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
一套表调查单位报送统计报表基本流程是:国家统计局审批成功后,将生成的各期规上单位统计调查单位库导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县区统计局对企业统计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企业统计员网上下载认证证书→企业按所属行业每月或每季登录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统计报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原则: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按照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视同法人单位与法人单位履行相同的统计义务,填报法人单位调查表。
一套表调查单位纳统问题答疑
1.问:什么是一套表调查单位?
答:一套表调查单位即统计联网直报单位,是指达到一定规模(按上条统计划分标准)符合纳入统计联网直报标准的单位,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统一确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
2.问:建筑业法人企业在宝鸡怎么纳统?
答:各类建筑业企业只要在宝鸡辖区注册为法人单位,且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工地不论在国内何地,按照注册地统计原则,一律在宝鸡纳统并报送统计报表。
3.问:怎么判断企业为法人单位?
答:看企业营业执照内容中如果有“法定代表人”字样则为法人单位;如果有“负责人”字样则为产业活动单位。
4.问: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法人单位建成后如何纳统?
答:按照建成投产后的法人企业行业类别识别,参照不同类型行业联网直报纳统标准申报纳统。例如项目建成投产后是工业企业则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就按照工业企业申报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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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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