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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经普办制定四经普办公室工作规则

编辑: 郝会玲 来源: 普查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26 20:03
        为高效、高质量做好宝鸡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我市普查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宝鸡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规则》。 
  《规则》指出,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由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24个部门组成,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宝鸡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则》指出,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组四个组。综合组负责普查工作总体协调,负责普查重大工作的联络和协调;组织普查试点和登记工作,负责普查物资的收发、日常公文及印章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工作等;组织指导县区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宣传等工作。业务组全面负责经济普查的各项业务工作。下设业务一组、业务二组、业务三组、业务四组和业务五组。统筹普查业务工作,制定业务工作规划和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等;负责普查各业务环节的组织实施,制定宝鸡市经济普查核算方案,制定单位清查方案,组织实施单位清查等;指导县区普查区域划分,组织指导普查“两员”选聘等工作;负责宝鸡市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重点服务业等专业的一套表、非一套表和个体户的业务指导审核等工作。数据处理组负责经济普查的计算机、PAD的配备和网络运行环境的搭建,负责地图绘制工作,负责解答数据处理问题,接收、审核、汇总上报普查数据等工作。执法组负责经济普查的普法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经济普查中的统计违法举报;查处和督查经济普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规则》对办公室组成及岗位职责、会议制度、办公室印章、公文制度、外出考勤制度、经费和后勤管理等方面做了细化和分工,为各部门及成员依照本规则,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完成好普查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