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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提前部署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准备工作

编辑: 赵志英 来源: 普查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05 17:05
        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为做好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准确界定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 7月5日上午,宝鸡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市级部门工作会,市编办、教育、卫生、税务、交通、民政等15个市级部门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普查科科长郝会玲同志介绍了 “四经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对经济普查清查目的、清查对象、范围和时间进行了讲解和阐述,对各部门要承担的工作任务、提供资料及工作时间节点等进行了详细分解。
        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艳丽参加会议并讲话。她对长期以来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各部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感谢,对做好清查的各项前期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有大局意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要摸清经济家底数,为今后五年经济的发展制定大的方针政策,部署重大的规划和事项,涉及到大家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要有大局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二是工作要认真细致。各部门提供资料是为清查打好前站,清查工作是普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所以在提供资料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好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全面,准确有效;三是工作中加强配合协作,互通有无。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经普办沟通,共同协商共同解决,做到工作互通,信息互通,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