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度重视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特别是在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入户前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宣传深入到普查区。市经普办下发《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宝经普办发〔2018〕8号),宝鸡电视台、宝鸡日报社、新闻网等多家媒体陆续报道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清查业务培训、综合试点前期准备等工作。各县区、高新区通过在社区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宣传、政府网站刊登经济普查宣传标语,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将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深入到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营造了良好的清查氛围。
二是部门数据整理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实施办法和要求,市办在7月31日前将市级收集、整理的17个部门近8.6万条单位记录下发至各县区,各县区指定专人接收,并将数据再整理细化。在8月10日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业务培训会后,各县区按照市上培训要求,抽调业务骨干对收集的部门数据更进一步细化整理补充,待正式清查程序下发后进行加载比对,此项工作为生成完整的单位清查底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有序进行。第四次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和绘图是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单位清查顺利开展和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县级普查办组织乡镇(街办)人员认真核实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重点核实划分时存在疑问的边界,并及时根据绘图时间节点通过绘图软件进行修改。目前普查区划分工作已经完成,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绘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四是“两员” 选聘工作基本完成。按照全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历次普查经验和我市实际,市经普办指导各县区、高新区完成了“两员”选聘工作,选聘了政治基础好、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任“两员”,截止目前全市已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4000余名。
五是清查物资分发全部到位。接到省级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物资后,市办迅速集中力量对清查需要的9种物资281件分至各县区,各县区在2天内全部将物资拉回,以最快的速度将清查所需物资分发至最基层,为正式清查入户登记做好前期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