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凤县统计局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凤县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紧扣“全面争先创优,展示凤县精彩”的总目标和“夺争树”的总要求,全力以赴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三五”精彩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88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39.57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24.29亿元,增长7.6%。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4.5:81.5:14.0调整为4.0:81.8:14.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00.0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8.6%。图一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0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8252人。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7.53亿元,比上年增长3.4%。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18万亩,比上年增长0.2%。其中,夏粮2.27万亩,下降1.3%;秋粮6.9万亩,增长0.7%。全年花椒产量3800吨,增长26.7%;核桃3000吨,与上年持平。表一
全年造林面积2.4万亩,比上年增长26.3%。
年末生猪存栏6.8万头,比上年下降1.4%;牛存栏1.68万头,增长13.4%;羊存栏3.06万只,增长6.0%;家禽存栏35.99万只,下降1.7%。肉类总产量10742吨,下降2.2%,其中,猪肉产量7716吨,下降0.7%;禽蛋产量175吨,增长3.6%。林麝存栏量达到9600头,被授予“中国林麝之乡”称号。
全年水产品产量65吨,下降7.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35.96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3.14亿元,增长11.2%。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增加值133.03亿元,增长14.8%;轻工业0.12亿元,下降11.2%。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97.4%,较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图二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六大主要行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31.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铅锌采选业实现增加值49.82亿元,下降3.9%;金矿采选业1.34亿元,增长55.5%;非金属采矿业1.07亿元,下降44.5%;水泥制造业1.57亿元,增长46.0%;铅锌冶炼业36.93亿元,增长51.8%;金冶炼业40.83亿元,增长17.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9.4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实现利税82.09亿元,增长10.8%。
全县在统的8个工业品产量中有6个增长,2个下降。表二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全县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1家,与上年持平;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6.3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1.1%。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9.55亿元,比上年增长23.8%;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地市投资和农户投资)249.89亿元,增长24.7%;农村农户投资1.35亿元,下降80.5%;其他投资8.3亿元,增长31.7%。全县115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2.7亿元,增长28.2%。图三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37亿元,其中,住宅投资1.27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11.1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保障房725套,分配入住490套。
成功引进亿元以上大项目14个,引进5亿元以上产业化项目5个,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2个。世界500强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500强北京同仁堂落户凤县,全年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8.7亿元,荣获2016中国十佳投资环境县称号。全力争取中省重大投资,全年共落实上级项目资金12.06亿元。
五、贸易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16.75亿元,增长16.2%;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4.34亿元,增长6.9%。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33亿元,增长16.2%;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77亿元,下降4.5%。成功创建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图四
文化旅游亮点纷呈,《凤飞羌舞》进京演出圆满成功,革命纪念馆隆重开馆,成功创建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秦岭花谷•七彩凤县”旅游品牌享誉省内外,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示范县和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23.8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6.7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8%和21.5%。
六、交通、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4.94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全县境内公路里程达到1063.62公里,年末拥有载货汽车772辆,载客汽车167辆,其中出租车85辆。
全年邮电业务收入达到7857万元,其中:邮政业务收入1377万元,比上年增长11.1%;电信业务收入6480万元。年末全县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9.64万户,其中固定电话0.34万户,移动电话达到9.3万户。互联网用户1.22万户。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财政总收入5.77亿元,下降14.6%;地方财政收入2.90亿元,增长5.2%。财政支出11.72亿元,下降1.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4亿元,增长12.0%;教育2.80亿元,增长2.1%;医疗卫生0.79亿元,下降9.9%;城乡社区事务1.40亿元,增长4.6%;农林水事务支出2.07亿元,下降14.6%。全年投入民生资金9.75亿元,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83.2%。均衡性转移支付达到1.36亿元。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住户存款30.44亿元,增长10.3%。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7.33亿元,增长3.3%,其中:短期贷款4.78亿元,下降4.5%;中长期贷款10.12亿元,增长3.4%。
全年实现保费总收入4123万元,比上年增长22.0%,其中:寿险保费收入2687万元,增长29.4%;财产险保费收入1436万元,增长10.0%。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587万元,比上年增长77.2%,其中:寿险业务给付1014万元,增长606.3%;财产险业务赔款573万元,下降23.8%。
八、教育、文化和卫生
全县共有普通中学3所,在校学生3830人,其中高中生1481人;小学14所,在校学生4296人;职业中学1所,在校学生244人。幼儿园14所,在园幼儿2101人。中小学专任教师814人。高考普通二批本科以上上线人数达到253人,上线率51.4%。成功创建为省级“双高双普”县。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文化馆(站)10个,图书馆1个,展览馆1座。年末全县有线广播台1个,卫星地面站(含村村通)13577座。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安装12018户,其中农村户数5868户。
年末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128个,其中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0个,村卫生室91个,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0个。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63张,其中:医院314张,卫生院149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747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190人,护师护士249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0.73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45%。全县人口出生率9.0‰,死亡率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15元,比上年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125元,增长6.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55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61元,增长8.1%。图五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478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3107人,失业保险参保6002人,工伤保险参保12504人,生育保险参保9005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5918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7023人。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8581人,参合率99.7%。2016年底,全县参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5户201人,参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81户2746人。全县纳入农村五保供养人数623户641人。全县社会福利收养机构2个,床位数382张。
全县2420名干部入户帮扶,捐资捐物530余万元,为群众办实事7200余件。投资3亿元,实施安全饮水、低压电路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284个,完成了608户扶贫类搬迁建房任务。为全县2025户贫困户发放产业扶持资金333.7万元,发放贴息贷款707.8万元。落实教育、医疗、社保等各类补助兜底资金3145万元。全县4459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新建路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工,县城形象品位显著提升。“羌乡竹城”建设初见成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统筹城乡走在全省前列,凤州镇跻身全国重点镇和省级重点示范镇,双石铺镇列入全省文化旅游名街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荣获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全国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示范县,在西北地区首家创建为国家生态县。
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0.434吨标准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达到3.04%,荣获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强县称号。成功跻身国家南水北调“十三五”治理规划,荣获全省“十二五”低碳示范优秀单位称号。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337天,蝉联深呼吸小城榜单。全县森林覆盖率78.5%。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9.8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77%。主要污染物减排率达到6.07%,提高2.37个百分点。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7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41人。
注释:
⒈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⒉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常住人口数据来自市统计局,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来自县卫生计生局;公路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电数据来自县邮政局、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旅游数据来自县文物旅游局;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招商服务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凤县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县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计生局;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环保、安全生产等数据来自省县域经济监测反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