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3〕21号)精神和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暨宣传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实施环境。现将近期要开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完善宣传月活动安排和计划。各县、区要按照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和创新方法、务实高效、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上下联动的要求,制定宣传月活动安排和计划,于12月4日前报省经普办综合组。
二、精心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按照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当地实际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按照简朴、亲民、务实的原则,举办好本地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行动的方式,积极宣传统计知识和法律法规,赢得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掀起宣传月的高潮。
三、用好用足经济普查宣传口号标语。近期,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通过征文活动,选出10条优秀标语口号(附件)。各县、区要充分利用街头横幅、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将优秀标语口号和省经普办统一印制的宣传画、省政府通告落实到街道、居委会和普查小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11月1日,市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宝鸡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规划》的通知(宝经普办发〔2013〕14号),对各县、区党委宣传部门、各县、区普查机构、各新闻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经普办要主动与宣传部门沟通,加强统一组织,会同新闻单位做好主流媒体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五、开展“最美普查员”评选活动。大力宣传统计人、普查员先进事迹是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积极推荐本地在此次经济普查工作中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能够体现忠诚统计、求真务实精神风貌的普查员。各县、区推荐1名,并于2014年2月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国家统计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选出50名优秀普查员作为“最美普查员”,对其事迹进行宣传。
六、倡议开发“两员”信息查询系统。无法辨别普查员身份的真实性是企业配合度不高的重要原因。省经普办将参照上海市经济普查的经验,拟于12月15日设计并开通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两员”信息查询系统,各县、区要尽快收集普查员信息(姓名、编号、照片、所在县区)。待栏目开通后,及时进行加载,消除被调查对象顾虑,顺利实现入户登记。
七、开展“随手拍普查员”活动。近期,国家统计局将在微博上开展“随手拍普查员”活动,号召社会公众关注普查,展示普查员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各县、区要配合做好组织工作并积极参与活动,提供普查员现场调查照片,已开通微博的县要通过微博转发。
八、开展经普人物“1+1”活动。各县、区分别邀请1位当地知名企业家或经济学家,以及1位基层普查员,以他们一起在企业进行核查、登记,共同面对这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故事,体现“经济普查连着你和我”的主题,利用经济学家、企业家的号召力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各县、区要精心挑选人物,力求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以录制视频或图片并配文字说明的形式,于12月20日前报市经普办综合组。各县、区要积极借助当地媒体开展好这项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效果。
联系人:王小让
电 话:3261395
邮 箱:bjtjpczx@163.com
附件: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优秀标语口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优秀标语口号
1.经济普查情,美丽中国梦。
2.经济普查,盘点家底,服务民生。
3.关心经济普查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4.普查经济,有一说一。
5.如实申报是义务,依法普查是责任。
6.普查关系你我他,摸清家底靠大家。
7.经济普查需要您,改善民生惠及您。
8.家有多大,经普说话。
9.普查时有你,普查后为你。
10.经济普查,利国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