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普办:
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是搞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农业普查顺利实施和数据质量的关键。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划》(陕农普办字[2016]16号)要求和省农普办《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陕农普办字[2016]34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市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
清查摸底是农业普查的重要工作环节,也是确保现场登记工作顺利展开的关键,各级农普办要切实加强对清查摸底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普办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安排工作,确保清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为入户登记工作做好基础保障。
二、创新宣传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入户宣传活动。
各县区要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入户登记宣传活动,及时发放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达到群众积极配合的效果。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对象、登记内容、农业普查住户和单位资料的保密规定以及配合普查登记工作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等。
三、做好摸底准备,严格按照清查摸底工作细则做好工作。
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繁杂,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清查摸底工作细则》要求,确保清查摸底顺利进行。一是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二是收集户籍、工商、税务、土地承包合同、现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名录等行政记录以及规划部门编制的地图;三是准备好摸底表式及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等相关材料。同时,清查摸底工作还要按照在地原则,住户清查摸底自下而上;单位清查摸底自上而下,上下联动方法,判定、筛选出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普查登记对象。
四、明确摸底内容,确保清查摸底任务按时完成。
按照《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要求,我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清查摸底主要包括农户清查摸底和农业经营单位清查摸底。通过实地清查摸底,收集相关信息,编制普查区全部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清查摸底名录,判定普查登记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统计汇总清查摸底相关情况表。主要摸底表式有,《4-1住户摸底表》、《4-1-1规模户摸底表》、《4-3单位摸底表》、《4-2普查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和《4-4普查区单位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五、强化业务指导,提高清查摸底工作质量。
各县区农普办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清查摸底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开展本县区的清查摸底工作,县、乡镇农普办要派出业务骨干深入现场加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清查摸底工作质量。
六、妥善安排部署,按时完成清查摸底结果上报。
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妥善做好清查摸底时间安排,做好清查摸底及相关汇总结果上报工作。各县区于12月15日前将清查摸底汇总表(见附件)以EXCEL格式报市农普办。
联系人:朱文英 刘轶
联系电话:326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