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樊宏宽
来源:农业科
发布时间:2016-11-16 09:23
各县(区)及高新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我市农业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农业普查工作责任
农业普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调查工程,历次普查的实践表明,各级政府的强有力领导是取得普查成功的最根本保障。目前,我市、县、乡政府换届工作基本完成,各级农业普查领导机构成员变动较大,为了强化政府行为,确保各级地方政府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主动作为,积极向当地政府建议及时调整、增补农业普查领导机构人员,召开农普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调整后的农普机构、人员分工,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责任,确保我市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顺利推进。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来强化农业普查的政府行为。
二、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各级政府在普查中的领导、组织、协调作用是普查取得成功的重要组织保证,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及时向政府领导特别是农普负责领导汇报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经费预算情况、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等,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领导的帮助和支持。要密切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司法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提出工作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和任务,做好相关调查资料和口径的对接,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抓紧做好当前农业普查主要工作
现在距普查现场登记只有一个多月时间,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是加快落实乡镇及村级农业普查工作。当前农业普查准备工作重心正向下转移,各县区农普办要加强对乡镇、村两级普查机构组建情况的督查,确保做到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
二是做好农普物资收发采购工作。各县区农普办要根据市农普办物资分配表和实际需要提前做好普查物资的补充工作,并指定专人做好农普物资的管理、收发工作,确保物资发放到位,无丢失损毁。
三是做好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编码和地图绘制工作。各县区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编码和地图绘制工作。县级农普办要组织乡镇农普办,乡镇农普办要组织村农普工作组做好普查小区的划分、编码、地图绘制和手工示意图绘制工作。
四是做好“两员”培训工作。我市“两员”选聘和市级农普方案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县区要着手开展“两员”培训,确保每一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能够完全掌握普查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普查表的填写和各项指标含义、入户登记技巧、熟练使用PDA、如实填报调查数据。
五是做好PDA数据采集试点工作。市、县区农普办要根据省办要求,提前做好PDA数据采集试点准备工作。
六是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各县区农普办要按照在地原则做好清查摸底工作,采用住户清查摸底自下而上,单位清查摸底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方法,判定、筛选出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等普查登记对象,并按时报送清查摸底汇总表。
七是进一步推进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农业普查的主战场在农村,要充分体现政府行为,精心策划,整合力量资源,拓展宣传形式,探索宣传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从贴近农村、农业、农民入手,突提升宣传质量,努力提高覆盖率、支持率、参与率逐步把宣传工作推向高潮,确保每个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都知道并了解农业普查。
宝鸡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